欠錢不還被起訴會有什么后果_欠債不還,被起訴會影響什么后果?
特邀律師
起訴成立,后果如下(起訴不成立則無后果):
1、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2、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3、如果債務人拒絕執行法院判決(其所承擔的義務),將會由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欠款屬實,欠債人將被法院判決在一定期限內還款,否則,債權人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依法劃款、拍賣查封或扣押的動產或不動產用于償還欠款。你還要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實際辦案費用支出等)。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對拒不履行或逃避執行的“老賴”,將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以及拘傳、拘留、罰款、刑事追究等。
欠錢不還,可以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1、立案。持身份證、借條以及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會審查你的情況,如果符合起訴的條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書,告知你訴訟權利和義務。 3、立案后,案件會轉入具體經辦法官手里,法官會給對方發放答辯通知書以及權利義務告知書。 4、開庭審理案件,做出判決。 5、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或者裁定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措施包括:查封凍結財產、拍賣財產、限制高消費,拘留等,即使現在沒錢,以后一旦有錢了,隨時可以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方無錢,并不影響法院的訴訟和判決。如果原告起訴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方沒有相反的證據予以抗辯,又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那么法院應當判決被告還錢,逾期不還的按同期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利息。
如果判決生效了被告還是沒有還錢,那么原告有可能在兩年之內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立案后,法院執行局會給被告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要求被告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法院執行局接受調查,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
如果被執行人還是沒有行動,執行局會進行網上查控,調查被執行人名下的存款、股票、股份、公積金、房產、車輛等信息,有的話會凍結。還會將被執行人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同時還會進行網上臨控,這一階段只要被執行人露面,就會被拘留、罰款。
如果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可能會被拘留罰款。如果有能力拒不履行的,便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際上,只要有勞動能力,一分錢沒有的人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些自稱沒有錢還也不應訴的人,要么吃喝嫖賭抽惡習難改,要么自己有錢只是為了逃避自己的義務惡意轉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