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反悔_交通事故一次性賠償協議怎么撤銷?
特邀律師
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當時簽訂協議后,又發現很明顯的損失,遠遠超出原先的估計,屬于重大誤解,一般可以重新協商。如果差別不大,一般起訴也不會獲得支持。
舉例說明。
例如,交通事故當事人,當時發現皮外傷,雙方協議確定500元一次性的解決。
假定十天后傷者以原來協議有誤解,要求追加支付200元,肯定是不行的。假如協議后十天,傷者感覺腳腕劇痛,經診斷股骨骨折,需要各種費用兩萬元,這種情況就屬于重大誤解,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這要看雙方在處理協議中的約定,如果協議中沒有對處理結果有特別約定的,如“本次處理為最終處理結果,不論此次處理后雙方出現何種情況,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反悔,若有反悔,處罰金某某元”這樣的字樣,就可以反悔。如果有以上字樣,反悔的效果一般都不會怎么好。
一般來講,交通事故后達成的賠償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旦雙方簽字,一般不宜再反悔。
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況下,當事人有可能提出反悔。但是,反悔是否有效,關鍵要看提出反悔的當事人是否有合理的反悔理由,以及對方是否提出相關抗辯。以下幾種情況,當事人提出反悔有可能成功。
1、協商時有脅迫、欺騙、濫用代理權等問題。這個需要提出反悔一方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
2、對傷害事實有重大誤解。例如簽訂協議時針對皮外傷,雙方議定2000元一次性解決,但是后來經進一步檢查傷者有腎破裂,需要巨額醫療費。
3、雙方協議違反法律規定。例如雙方協議包括誤工費、醫藥費、陪護費、住院生活費補貼,但是沒有傷殘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
4、簽訂協議后產生了新的損害事實,且數額巨大。如原來診斷腹部外傷,經簡單治療即可出院。雙方議定一千元處理完畢。但是十日后傷口嚴重感染危及腹內臟器,需要巨額醫藥費。
等等。
交通事故一次性的賠償協議是撤銷不了的這種一次性的協議就相當于說是調解書,而且是基于雙方的自愿的意思進行制定的,而且錢都已經賠償完畢,就已經不能再要求對方進行再次賠償,所以是無法進行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