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不動產如何分割_離婚房產分割的問題?
特邀律師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給另一方應付款。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您好!這個問題分為四種情況:
1、如果是在婚姻期間,由單方父母全款出資購房,并且登記在出資一方子女名下,那么屬于單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后歸個人所有。
2、如果有證據證明,是由單方用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購買房產,并登記在自己名下,那么同樣屬于個人財產,離婚后歸個人所有。
3、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約定雙方對于這個房產的份額分配,那么則按照書面約定的確認兩人份額,離婚后,雙方均可以爭取房屋產權,獲得產權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補償另外一方。
4、其他情況,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時,按一人一半分割,雙方均可以爭取房屋產權,獲得產權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補償另外一方。
第一,如果婚內購房,并登記在一方名下,房屋產權情況是怎么樣的?
以下都是在沒有其他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所總結的:
1、一方用個人財產全款購房,登記在任一方名下,屬于登記人個人財產,離婚后歸個人所有。
2、一方用個人財產首付購房,登記在任一方名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后房產歸登記方所有,補償另一方婚內還貸部分和對應的產房增值部分。
3、雙方用個人財產共同購房,登記在任一方名下,離婚后房產歸登記方所有。
4、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購房,登記在任一方名下,不管是全款還是貸款,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時,按一人一半分割,雙方均可以爭取房屋產權,獲得產權的一方可以按照房屋市值補償另外一方。
第二,但是存在以下幾種情況,在離婚分割時會特別處理:
1、如果婚內一方存在過失、或離婚后由一方撫養孩子,或離婚后有一方沒有固定住所,那么在分割時會略有傾斜。
2、如果房產還在貸款中,離婚分割時貸款還未還清,那么通常房屋的產權會判給貸款一方,并補償另外一方婚內協助還貸部分和對應的房產升值部分。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離婚房戶分割的問題,一般情況在離婚時先打成離婚協議,房產是不動產,要分割只能分割婚續期間創造的共同財產,祖產不屬共同財產。
屬于共同購買或建造的房屋一般是根據市場評估價平等補償,如果有孩子也要照顧孩子一些,雙方可協商處理,也可凈身出戶。
如果協商不成可上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根據雙方提供財產的證據,也可根據男女平等,奔著照顧一方無過錯的原則,照顧好家中老幼的原則進行等量化判決。也可側重一方判決。以貨幣補償方式補給沒有房權的另一方。
夫妻離婚后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