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檔案的保管期限_合同一般保管多久?
特邀律師
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正確劃分本單位的合同檔案保管期限。
凡反映本單位主要職能活動,對國家建設和歷史研究有長遠利用價值的合同檔案,列為永久保存;對本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合同檔案,列為長期或短期保存。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
永久保管的文書檔案主要包括:
(一)本機關制定的法規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機關召開重要會議、舉辦重大活動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重要業務文件材料;
(四)本機關關于重要問題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重要的報告、總結、綜合統計報表等;
(五)本機關機構演變、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機關房屋買賣、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協議、資產登記等憑證性文件材料;
(七)上級機關制發的屬于本機關主管業務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級機關、下級機關關于重要業務問題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書檔案主要包括:
(一)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一般性業務文件材料;
(二)本機關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機關一般性事務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機關關于一般性問題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一般性工作報告、總結、統計報表等;
(六)上級機關制發的屬于本機關主管業務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制發的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但要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級機關、下級機關關于一般性業務問題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的復函、批復等文件材料;
(九)下級機關報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計劃、總結、統計、重要專題報告等文件材料。
合同檔案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也是單位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必要手段。通過對合同的檔案管理,可以保存與合同有關的相關證據材料,一旦發生糾紛,可以及時運用檔案記載的內容,依法維護單位的權益。合同檔案是記載合同履行全部情況的文字資料,合同檔案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也是單位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必要手段。通過對合同的檔案管理,可以完整保存與合同相關的證據材料,如果有糾紛一旦發生,可以及時運用檔案記載的內容,依法維護單位的權益。其主要內容包括:檔案的期限、檔案的管理部門、合同檔案的歸檔與借閱、檔案利用、檔案管理責任等。為進一步加強合同文檔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合同檔案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合同文檔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1、合同文檔管理可以以年代結合項目性質進行分類編號。
2、保存的合同文檔每半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合同管理組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統計工作,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
4、合同管理組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合同檔案檢索工具,以便有效地開展合同文檔的查詢、利用工作。
5、各分公司、各部門員工可在合同檔案管理組查閱合同文檔,確因工作需要須借出查閱,須經分公司、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組辦理相關借閱手續,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6、合同文檔的保存條件:防火,防潮。
7、合同文檔必須專人負責管理。
合同自履約完成開始算,保存應不少于2年,基本上是不短于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單位檔案視情況確定年限,應該有長期、短期、永久保存期限。
有些重要檔案是在單位成立后形成,需要保存至單位變更或解散后至少2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