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多少年_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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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案件涉及訴訟時效應注意的操作問題主要有:1、工程質量缺陷不適用“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一年的短期時效,而適用一般訴訟時效三年。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者階段質量驗收未通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托鑒定的,自鑒定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后二年。3、工程交付使用后,發包人主張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裝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于2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墻面、衛生間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于5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設計的不同結構形式而定:農村的磚木結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30年后3年;城市的磚和混凝土結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50年后3年;城市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70年后3年;城市的鋼結構房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100年后3年。
按民法通則訴訟時效為兩年,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目前沒有法律對建設工程施工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進行專門規定,因此這一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兩年。
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兩年之內,當然你訴訟時效會因為主張權利而中斷導致重新計算追訴時效的。《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目前沒有法律另有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所以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