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品被他人撿走_丟失的東西被別人撿走可以索要回來嗎?
特邀律師
違法,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從民事上說,這屬于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如果拒絕,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
從刑事上說,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物品的價值超過1萬(有的地方規定為5000元),經過追討且拒不交還,涉嫌侵占罪。
一、民法通則關于不當得利的規定。
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二、侵占罪的概念及其刑事責任。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前幾個月,我包丟了被樓下鄰居撿到了,翻我包里快遞單子找到我號碼打給我,我當時都悶了,包里有很多重要的東西,迷迷糊糊把包拿回家,我老公拿了一條大蘇煙,大概500塊錢吧,跑樓下給那個鄰居。我朋友給我寄的我們這里比較稀罕的奶油富士蘋果,我第二天掛了一箱子在他們家門口。別人幫你,發善心都不是應該的,確實給自己帶來了很多方便,你要想到,假如人家沒有幫你呢?不幫你也是應該的,所以人家開口要你也要給,不開口也要給,而且以后也同樣力所能及的去幫助別人。對比起來表達感恩的一些回饋,給人帶來的方便和善意才是最珍貴的。沒有什么是應該的,人得有感恩之心
違法,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罪。
可以。
《民法總則》
第一百二十一條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根據這個規定,你的物品被人撿走,無論價值多大,你都有權利要求對方返還。但是如果對方為了保存或保護你的財物付出了費用,其合理部分應當有你支付。
你可以先和對方協商,對方不歸還,可以報警處理。報警后還不處理,可以到法院訴訟要求對方返還物品,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謝邀。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謝邀 付不付都可以 不違反法律和道德 但如果以不感謝就不還 為由拒絕返還的話 就構成了民法通則第92條所述 不當得利 理應返還 若執意不還 根據數額判斷 有可能還會吃上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