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給撫養費可以報警嗎_離婚了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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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人會有福報
這種的我覺得就是不講理了
1.起訴了,讓法律來制裁,這種的比較耗費時間和精力
2.自己心狠一點也不管,這種有點不太人道
3.找對方的爸媽,一般老人喜歡孫子,他們可能會管,可能會要
4.找到他們單位
當然最后還是希望能夠和平相處
應該到法院立執行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離婚的,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半年或一年給付一次撫養費。
協議離婚的,應當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給付撫養費,然后再申請執行。
到法院立執行案件,需要帶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法定代理人身份證。自己應當知道或者通過主審法官查詢對方身份證號碼。能夠提供對方經常居住地、聯系方式等。
立案時填寫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執行依據、申請執行標的額、以及對方財產情況等。
按照執行時效的規定,法律只支持時間未超過二年的撫養費。
不需要交納申請執行費,法院將在執行過程中直接從對方扣除。
填完申請執行書和申請人、被執行人相關信息后,等待法院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標準,待法院決定立案并將案件信息錄入法院系統執行案件網后,主動或等待通知聯系執行法官,催促盡快執行。
執行法官會依照程序送達執行通知書、網上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和車輛、債券投資等信息,發現后即可以采取凍結、查封、扣押等措施。
對于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也可以拘留,納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行為等。如果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具備條件時再恢復執行。
總之,現在法院執行工作已經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好的執法環境將有助于撫養費案件的執行。
離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撫養費,原因是有多種的。有的離婚后,有監護權的一方,剝奪了對方對孩子的探視權,或者將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說父親或者是母親的壞話。導致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絕撫養孩子。
要不然就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一個完全沒有責任心,心中根本沒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賦予自己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拒絕撫養孩子都是違法行為,( 除非他( 她 )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 )可以將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對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撫養責任的話,就將他( 她 )以遺棄罪告上法院。主要是為了拿到法院的判決作為證據,為孩子長大以后,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需要贍養的時候,孩子有證據,在法律上就沒有贍養的責任了。
夫妻協議離婚后,孩子歸女方,但男方一直沒有支付撫養費,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離婚協議書不同于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其缺乏強制執行力。所以,即便離婚協議書中有關于撫養權,有關于撫養費的約定,但這都沒有辦法直接成為法院的執行依據。
所以,在男方沒有支付撫養費的情況下,你仍然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法院判決之后,男方沒有履行的,這個時候再憑借著法院的生效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程序是法院依職權采取的一個程序,具體由法院落實。
總體來說,可能會覺得程序麻煩一點,又要起訴,等到判決之后再執行。但畢竟這是法定的程序。當然,你也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
離婚前夫不付孩子的撫養費,首先我要說的是,只要前夫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他就得必須無條件的接受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有共同撫養孩子和監護孩子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規定結婚自由,感情破裂,離婚自由。離婚后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擔負起孩子的日常生活,醫療,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所以說,你前夫不付孩子的撫養費,這不僅違背了法律的規定,也會遭到全社會的譴責。
你可以將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前夫根據法律的條款,履行給付孩子撫養費的責任。前夫要是再置之不理,可以要求法庭強制執行。
當然要,起訴把以前的要回來,以后的可以增加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