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_失業險怎樣領取?
特邀律師
社保網發布2021年失業補助金還可以領,失業補助金的領取規定是:2020年3月至12月仍處于失業狀態的,均可申領失業補助金,那么若是你在2020年12月失業,也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領取的時間一樣是6個月,也就是說在2021年6月之前符合條件的人可以領到失業補助金。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今年的經濟環境不好,國家對失業金的領取也放寬了期限。
無論如何,我們繳納了失業保險,就有領取和享受的權利,符合條件的,盡量領取。
根據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因為非主觀原因造成失業的,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下面由晶說社保為您深度解析:
一、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領取失業金要滿足三個條件:
1.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
2.非主觀原因造成失業的,比如單位辭退,單位破產,單位兒裁員等被動失業的情況,都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3.本人有求職意愿,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二、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和金額
1,領取失業金的期限
根據規定,繳納社保每滿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失業金,以此類推,滿五年不滿10年的,最長18個月,即一年半;滿10年及以上的,領取失業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
2.失業金的金額。
根據規定,現在失業金的金額與當地的最低工資掛鉤。
比如說以青島市 2020年為例,現在的最低工資是1910元,失業金為最低工資的90%,1719元,還是比較高的,基本能夠滿足失業期間生活需要。
統上所述,繳納了失業保險,就是為了在我們不幸失業期間,能領取領取失業金,給我們的基本生活以保障,不至于因失業讓生活陷入困頓。
所以,在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情況下,領取失業金保障基本生活,還是不錯的。
四川省失業金領取條件: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2.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3.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4.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5.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四川省失業金領取標準:7月1日起,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60元、1380元和1500元三個檔次。據此,四川省失業保險金標準分別調整為882元、966元、1050元三個檔次。最低檔增幅達14.5%,最高檔增幅達7.14%,平均增幅達10.4%。失業金計算方法: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