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拆遷政府違法怎么辦_私自侵占集體土地該怎么辦?怎樣處理?
特邀律師
房子被拆了,要看拆你房子主體是誰:
1、一般主體、自然人: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舉個例子:自然人大概一般涉及:普通路人甲乙丙、開發商等。
2、主體不是自然人,是政府拆遷部門
此時分兩種:
一、司法強拆:分三步,第一步,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書。第二步,政府根據具體情況針對你個人作出征收補償決定書或責令交地決定書。第三步,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未提起行政訴訟,政府可就征收補償決定書或責令交地決定向法院申請司法強制執行,也就是司法強拆。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司法強拆)
第28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拆分:司法強拆、行政強拆。行政強拆已經在2011年取消,行政強拆是違法的,強拆只能經過法院才可以進行。)
二、違法強拆:1、政府未提前通知,沒有拿出協議書和你談 2、政府和你沒談妥,也沒出具具體的補償決定書,沒有申請法院強制性,就對你的房子進行了強拆;結論:這是違法的,你可以對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對你進行賠償。(這里不是毀壞公私財物罪,因為毀壞財物罪是刑事犯罪,主體是自然人。這里涉及的是行政案件,主體不是符合。)
私自侵占集體土地該怎么辦?怎樣處理?
所謂私自侵占集體土地,就是在村委會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土地歸自己所用。在農村能夠被侵占的土地,多數都是一些荒山、荒地、荒灘等閑置的土地。這些土地的所有權和支配權,歸農村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個人要使用這部分土地,都應依法簽訂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合理開發利用。私自占用或者改變土地的農用性質,都應當得到糾正。
對農村的這些閑置土地,進行合理的開發利用,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一件好事,利用閑置的土地創造經濟收益,應當給鼓勵。但不可以私自開發,一定要履行承包程序,按照合同約定合理開發利用。開發這樣的土地,雖然算不上侵占,但必須取得村委會的同意,簽訂承包合同,履行承包義務,強行占有就改變了這種使用性質,如果強行占有,其他農民意見過大,最終走上司法程序,就會惹來更大的麻煩。
農村閑置的土地,無論什么情況,都不能改變土地的農用性質,如果不經允許或者依法審批,搞永久性建筑,就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農村那些閑置的土地,應當鼓勵農民合理利用,這部分土地,也是農民得天獨厚的一部分財富,盤活廢棄的土地,讓有能力開發的農民合理使用,不僅可以增加這部分農民收入,集體也可以收取一定的承包費用,還可以帶動其他農民。對于那些不履行承包合同的強占行為,村委會可以請求土地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依法起訴到地方人民法院,追回土地,索取占有土地的承包費用。
感謝邀請我們回答關于征收補償的問題,征收補償,一直是拆遷工作的難點與焦點。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土地管理法》規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不論選那種補償方式,最低原則都是不能因為拆遷降低生活水平,如果你遇到的補償低于這個標準,請盡快向我們咨詢。
在農村房屋征地拆遷中,涉及到的部門有很多,各個部門的職責也不一樣,像你說的出具安置補償方案的部門是縣級人民政府的職責,鎮級人民政府是沒有這個權利的,下面為了方便大家更清晰的了解農村房屋拆遷流程,就對各個部門所要負責的工作做個大致的梳理,讓大家心里有數。
1.發布征地公告:縣級國土資源局
前期還有一個預公告,需要獲得拆遷農民的簽字確認,之后會根據拆遷項目的性質提交給省級政府或者國務院,這里所說的發布的征地公告是獲得批復之后的正式公告。
2.發布征地安置補償方案公告:縣級人民政府、村委會
通常是縣級國土資源部們將公告下發到各個需要拆遷的村委會,由村委會組織公告公示。
這期間,如果拆遷農民對補償方案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政府舉行聽證會,異議較大的可以酌情修改補償方案。
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由于農民的法律知識薄弱,并不了解這一程序,很多地方為了盡快把拆遷的事情解決,也沒有告知農民可以這樣做,因此大家自己還是要上點心。
3.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縣級人民政府(村委會沒這個權利)
4.發放征地拆遷款:縣級人民政府中的土管部門、村委會
通常我國實行得是“先征后拆”的拆遷政策,在拆遷款下來之后,由縣級人民政府中土管部門核對然后下發到拆遷地的村委會,村委會再根據各個拆遷戶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將拆遷款一一下發到個人。
5.期限內拆遷:拆遷辦
可以起訴,但是征收不是單獨的一個行為,往往是一系列行為。看你對哪個行為不服就可以起訴哪個。
1.對補償安置協議不服
比如政府一方不履行協議,超期履行協議,強迫簽訂協議,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簽訂協議,都是可以起訴的。
2.對強拆房屋行為不服
比如什么程序都沒有,直接強拆。目前,征收中唯一合法的強拆就是申請人民法院強拆。其他都是違法的。不服可以強拆。具體可看:山東高院案例:違反先補后拆,強拆違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個就是強拆以后,政府不服,上訴認為一審是不合法的。高院也沒有支持該理由。
3. 房屋征收決定和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不服,
這個都是可以起訴的。
具體要看違法行為哪里違法了。如何維權,采用什么樣的策略。
同為農村出身, 幫你搜索了一個答案,看看能否有幫助:
首先您的戶籍性質是什么?
如果是農業戶口,并且有戶籍,戶口本,就滿足“一戶一宅”
1.農村一戶一宅面積標準
(1)小戶:指三人以下,申請宅基地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
2.繳納稅費
目前部分地區已經試行了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如果一戶多宅的農戶不想拆除多余的房屋,可以通過繳納一定的稅費進行有償使用。
3.違建是否拆除
部分違建房屋雖然在現在的政策下不符合一戶一宅的制度,但是卻符合分戶條件的,那么該棟符合條件的違建房將不予進行拆除。
就部分農村已住人的違建房的家庭而言,其除了這一處房子之外,就沒有其他可以居住的房子,那么暫時不予進行拆除,但可能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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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你如果滿足一戶一宅,并且沒房子住,不得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