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酒駕算誰的責任_代駕出車禍,責任算誰的?
特邀律師
既然是請的代駕,那么途中出了事故,肯定是由代駕負責。如果代駕是從代駕公司請的,應由代駕公司負責賠償。如果代駕司機不是代駕公司的,而是私人,那么就應該由代駕人負責,客戶既然請了你,你就應將客戶安全的送到指定的地方。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當然是代駕的責任,如果他的交強險不夠賠償,剩余部分應由他個人承擔,另外還得賠償劉先生的車損,而劉先生是沒有責任的。
首先說一下,酒后不開車,是對自己和別人的生命一種尊重。自從醉駕入刑以來確實極大的減少了醉駕帶來的一些事故,但是還是有人漠視法律,比如河南永城才發生的瑪莎拉蒂女肇事案。叫了代駕等不及,然后自己就開車走了,造成了被撞寶馬車里面乘坐人員的兩死一傷。事故之慘烈,觸目驚心。
言歸正傳這里說到飲酒人員叫了代駕,如果代駕在代駕過程中出現了意外,毫無疑問,代駕要負責。但是如果經車主要求結束了代駕合約,并且已經付賬。表示代駕已經安全的完成了代駕過程。而車主再一次的駕駛車輛就是屬于車主個人行為,因為代駕不是執法者可以可以采取強制措施來制止司機的酒后駕駛。所以我認為代駕人員并沒有過錯。在這里勸告各位駕駛員,謹慎駕駛,安全第一,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告知。
不應當向代駕師傅索賠,而應當向代駕師傅所屬的公司索賠。
按照《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若代駕師傅在代駕過程中存在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按照侵權或者違約向代駕師傅所屬的公司進行索賠,公司應當為代駕師傅的過錯承擔責任。這樣既符合法律規定,也能使自己的索賠有著落。
理論上是和車主有關系的,車主花的錢招的代駕,兩者已經成為雇傭關系了,司機違法亂紀,車主要負責任的,就比如和雇兇殺人是一個意思,但是性質有差異。車主在熏醉的狀態下,可以有正當理由排除故意的可能性!
我不是律師我只是個普通司機,拙見!